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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是个骑士,看起来其很干练,他扫了眼邢烨的脸,不信任地说道:“身为一个男人,你过于漂亮了。”
邢烨是真的不清楚他在这个世界的人眼中究竟是什么样子,反正大家都说他好看。
“实力与脸没有关系,”邢烨道,“我需要一份工作。”
“那就试试吧。”骑士队长指了指货队中的一个壮汉,“你不必打赢他,能撑过一段时间就好,你运气不错,我们现在缺人。”
邢烨走到壮汉身边,那人看见他轻蔑地笑了下:“我会尽量不打你的脸的,小白脸。”
我很白吗?邢烨一边想一边走到壮汉面前,飞起一脚踢向他的膝盖。
邢烨学习的擒敌术讲究的是快准狠,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制服对手,而不是与对方的强处硬拼,以灵巧取胜。父母教他擒敌术时,特意请了个退伍兵做教练,后期邢烨又有过几次实战经验,身手不差。
这壮汉是力量型的,看他的肌肉块就知道速度和灵活度稍逊一筹。
性格狂妄,容易受挑衅,下盘受到攻击可能会让他在愤怒之下向前方胡乱攻击。
邢烨出手向来是一步看十步,踢向膝盖后迅速从右侧绕向壮汉的身后,又是一脚踢在他腰眼上。同时取出在卢卡伯爵府中顺来的匕首,一手按住壮汉的肩膀,另外一只手将匕首抵在他的脖子上微微用力,一滴血流了下来。
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邢烨表情未变,匕首压着壮汉的脖子,眼睛却看向骑士队长:“这样可以吗?”
骑士队长被从未见过的招数惊了下,呆了一秒才缓过神来,点点头道:“可以可以,你先放下莫尔斯,我们聘用你。”
“我的攻击只是让他身体一些部位暂时麻痹,没有伤到筋骨,脖子上也不过是皮外伤,很快就会结疤。”邢烨道。
壮汉莫尔斯捂着脖子一屁股坐在地上,一脸惊恐地喘着粗气。重点不是邢烨的速度和招数,而是他那种毫不犹豫的气势。
他真的会杀了我,壮汉后怕地想道。
一战立威,队伍中的人对邢烨有些害怕,被他身上的杀气所慑不敢上前搭话。这正是邢烨想要的,他现在怎么说也是个……半女儿身,声音是强行加粗的,说太多话会暴露,与这个世界的人尽量保持距离会比较好。
为了保证在半个月内抵达皇城,货队在招够人手后便立刻赶路,邢烨有自己的马,路途上还算轻松,唯独洗澡睡觉等问题让他觉得不适。
没办法,胸扔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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