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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第一个让他觉得像家的地方。
幼年与少年时在内陆的“家”更像一处寄人篱下的养育所,他作为娇弱卑微的Omega被家人养着,等待着未来的某一天,好送给某一个面容模糊却腰缠万贯的Alpha。当时他年纪太小,除了这个“家”无处可去。
后来到渊江求学,他住过宿舍,换过两次出租屋,都是逼仄简陋的老房子,勉强可以容身,更算不得“家”。
再后来,他就和程修一起住进了青果客栈。
那儿有绣球花、九重葛、秋千摇篮、碧波河,还有体型肥硕的六百六。铃兰从一个刚满月的小婴儿长到了两岁大,他自己也养好身体,度过了一段安宁无忧的时光。
比起渊江,他对落昙镇的感情无疑要深得多。
“如果你舍不得,我们可以经常回去住。”郑飞鸾牵起他的手,温声道,“只要你愿意,我会帮你把青果客栈永远留在那儿。”
“好。”
何岸点点头,握紧了郑飞鸾的手。
两个人相依而行,踏着铺了一层薄雪的小径回了家。
发情期刚结束的那几天,Alpha与Omega沉浸在浓情蜜意中,对彼此怀有极深的依恋,难以忍受长久离别。
这个“长久”,通常是以小时计算的。
白天,何岸要补习七天来缺席的课业,郑飞鸾则积压了大量工作,日程表排得找不见缝隙,只有夜晚可以相聚缠绵。但不幸的是,郑飞鸾在栀子花西街十二号的夜宿权已经随着发情期的结束一起结束了。
当然了,只是名义上的。
每天深夜,会有一辆通体漆黑、前灯幽暗的车子以每小时十公里的龟速缓缓开到宅子门口,等候已久的Omega会穿过庭院,偷偷摸摸打开门,两个人再一起轻手轻脚地穿过客厅,绕上楼梯,直到顺利抵达卧室才能长舒一口气。
“……爸爸?”
铃兰抱着小鸡崽坐在床上,一脸懵懂地看着他们。
因为铃兰的缘故,他们不敢做什么出格的举止,往往只是浅尝辄止地亲吻一会儿,再拥抱着分享体温。就算铃兰宿在了燕宁那儿,考虑到何岸肚子里可能已经多了一朵小绣球,郑飞鸾也尽量避免做得太激烈,总是耐着性子缓缓抽插,非要把何岸磨得骨头酥软、汗水淋漓,才肯在最后关头给他一场爽快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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