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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他摘下兜帽,冲路过巷口的一个青年勾勾手。
“伙计,帮我跑个腿。”克里姆森笑得热情亲切,“我们在这儿等人,走不开,你能帮我们买两瓶酒吗?五个银钩的跑腿费。”
眼见日光明媚,那青年欣然走入深巷。下个瞬间,寒光闪过他的咽喉。
鲜血瞬间喷溅而出.溅
了满墙,青年没几l秒就咽了气,布袋似的倒在血泊里。克里姆森划破手心,掌心向下,任由血液流入那摊血泊。
“一条性命做交换,我要知道使我流血的敌人所在。”
他用点单似的口吻说道。
满地鲜血涌动,浮出一个深红色的,佝偻干瘦的人形。它还没有成人的小腿高,面目模糊不清。这血侏儒伸出一只手,遥遥指向南方。
青年的尸体则缓缓沉入血泊,鲜血下的石板仿佛变成了沼泽。那血侏儒散落回液体时,尸体彻底沉没无踪。
“葡萄领的方向,阿尔瓦商队和里齐商队都往那边走。”
大个子沉声说,“要抓阄吗?”
“我跟着阿尔瓦,你跟着里齐。阿尔瓦雇的佣兵更警觉,你没准会暴露。”克里姆森耸耸肩,“等发现那两人的踪迹,我们再汇合。”
大个子哼了声,听起来有些不满,但他终究没说什么。
克里姆森拍拍手,地上腾起赤焰。血泊被烧得无影无踪,仅留下满地焦痕。
方才那短短几l分钟,火光照亮了克里姆森的深红发丝,以及与发丝颜色相近的深红眼眸。此人长相还算凑合,就是有股子神经质的亢奋气质,让人生不出好感。
他右耳空空,左耳挂着一只黄金耳环。
耳环坠上印有《塔赫世界》的徽记,黄金材质呈现出黯淡的红,像是均匀地涂了层鲜血。
那血色看起来根深蒂固,犹如蓝胡子钥匙上的血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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