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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白日光(三)
林暮似乎并不怎么担心安锦城喜欢林朝这件事。
“林朝五六岁就去棋院学棋了。”林暮提着剩下的牛奶,和陆戎一块儿陪着美美喂兔子。
他们已经挑了一只灰色的准备带回去,有机牧场有个花房,今天正巧有新人在拍室外婚纱照,陈美花很好奇,喂了一会儿兔子就朝那边张望。
“林朝年纪小,听不见又不会说话,在棋院里被人欺负,他们冬天的时候把她洗好的棋子扔进冷水里,逼着林朝去捡。”林暮说这些话时脸色很平静,他淡淡道,“我就是那时候学会打架的。”
年少不懂事的时候,小孩儿其实是不太懂什么叫悲苦的,就好像快乐优渥会成为习惯,吃苦耐劳也会成为习惯一样。
林暮便是和“打架”一起茁壮成长的。
“我那时候小学一年级,打不过很多人。”林暮回忆了一小会儿,发现自己都是鼻青脸肿的时候比较多,就不太想回忆了,他说,“外人来看都觉得是我照顾保护林朝,其实不是的,林朝不需要我保护,她就像个女武神一样。”
陆戎倒是不信林朝会打架,但也默认了林暮的说法。
后者其实同情安锦城更多一点。
“我姐大概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结婚。”林暮叹了口气,有些纠结,“她当年为了替我报仇,两年不到吧,打败了当时棋院里几乎所有的大人和小孩儿,再之后就没人敢欺负她了。”
方寸间的输赢,大于万物,这便是林朝的围棋之道。
林暮:“她的目标就是成为世界级的棋手,赚大钱,好好孝敬父母。”
“她不需要依赖任何人,哪怕残疾她也要证明她能养活自己,养活家里人。”
林暮说道这儿,顿了顿,语气有些复杂:“是不是一谈钱就有点俗?”
陆戎掩嘴咳了一声,他淡淡道:“我们家有铺子,我也要收租养活自己和美美的。”
“……”林暮点点头,认真道,“你放心,等我以后当医生了,工资也不错的,我也能养活你们。”
这话题突然转到谁养活谁身上去,陆戎确实是没想到,而且林暮居然还真有了具体的打算,就仿若这未来就近在眼前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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