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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她。
“你说过的所有的劝说我都听过了,王兄,你忘了吗,我有千次轮回。”
“我爱你。”苏觉跪在绍明面前,绍明的脚趾甲染了橙红的颜色,轻蔑地对着他,连绍明的指甲都比他勇敢,他把王冠磕在地上,“这个你也听说了吗。”
“你每次都说爱我。”
绍明执意要走,王室一无所有了,但至少还有高贵的血脉,她要去调兵。
“哥哥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也爱哥哥。”
“你不想等陈荷回来吗,她要是见不到你,她该多伤心。”苏觉抓住她的脚腕,绍明脚上的金镯咚的磕到他指节上,绍明说:“陈荷不会回来了,哥哥一定要活着,带着蒲甘的王室活下来。”
只要我活着,绍明一定会死,一阵风吹进帐子搅弄了火盆,盆里的火星溅到羊毛地毯上,苏觉踩灭了那些火,不让它们惊扰陈荷,他几乎是膜拜一般把枪放进陈荷衣服的口袋,这件衣服里外不透水,仿佛是从天上而来的仙衣,苏觉知道这是命运来到他身边了。
陈荷如同一把坚韧顽强的野草,劲风按住她的头颅,她便伏倒求活,寒冷冻褪了她的颜色,她就把枯黄披在身上当做新装,农人用刀截断她的腰肢,她萎顿了,但是根却牢牢扎在地下,那些根汲取着所有的养分,像是要吸干这片土地的生命,只是这些根埋藏在地下,旁人看到陈荷,只会赞叹地夸上一句:多顽强的野草啊。
陈荷醒了。
她喝干一碗红糖水,淡铁红的水顺着她的脖子流下去,苏觉不能忍受如此粗鲁的吃相,他接过空碗,“慢点喝,小心呛到。”说着他又给陈荷倒了一碗糖水。
陈荷大口把油腻的缅甸菜送进嘴里,苏觉在了,绍明能远吗,况且陈荷没想好怎么开口问绍明,毕竟她——说实在的——她把绍明抛弃了,就像用过的擦手纸扔在路边,过了一天再急吼吼地去找,对着受污染的马路大喊我的擦手纸呢。
她只好埋头吃饭,行走了几乎一个白天,辣咖喱好吃得能送她上天堂。
“谢谢,”陈荷接过糖水豪饮一口,她不停往嘴里送米饭,还说着:“不能再吃了,再吃对胃不好。”
苏觉把盘子撤到陈荷够不到的位置,陈荷吃掉勺子上的最后一勺米,精准地把勺子投进桌对面的盘子里,“谢谢,不然要吃太多了。”她饭后觉出吃相不雅,于是矜持扭捏地擦嘴,她的动作行云流水,完全看不出她才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徒步,咖喱的颜色擦掉了,脸该白的地方白,该红的地方红,一点也没病态。
陈荷不是普通人,苏觉仔细看她,他从她吃饭就在看她,看到最后,苏觉认定了陈荷是命运。
这和尚是不赞成我见绍明吧,这么久了,一句绍明都不提,想到苏觉作为,陈荷决定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枪在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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