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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着他强装坚强的样子,也笑闹道:“该打!”佯装地抬起手,“我比你大”转移话题,驱散这压抑得气氛。
“才比人家大一个月而已。”他嘴里嘟嘟囔囔不干道。
方默南不再纠结于年龄问题,看着他勉强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心疼地安慰道:“看你可怜的样子,菜随你点”
“你亲手做的!”他两眼发光,口水吞吐,一脸的谗样。
“嗯嗯!”她点点头。
“哦也,太棒了”他高兴地简直想跳起来。
程世非认识了她将近十年,他们两个是大学同学,她真的是他见过最刻苦的学生,半工半读五年就拿到了金融博士和法学硕士学位。
除了学习,每天她就像只旋转地陀螺不停地赶场,为了筹集学费和生活费,什么苦活累活都干过。像在中餐馆、咖啡店、服装店、殡仪馆、工厂、文员,甚至有年夏天她跑到德州农场一干就是两个月,再见面时她又黑又瘦,皮肤被晒得爆皮龟裂,难以想象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厨艺估计也是她四处打零工锻炼出来的,说起厨艺,那是吃过就会,他不得不相信天赋这种东西,那像他糖和盐都分不清。每做出一道新菜,他总是第一个试吃。幸福啊!可是现在很少了。每天不停地盯着电脑上不停跳动地数据,白天是美股,晚上是亚洲,深夜凌晨是欧洲,哪里还有时间和闲情逸致做饭。
“叮!”电梯到达地下停车场。“走……走快点儿”他拉着她快步的向汽车冲过去。
迎面而来的寒气让方默南缩缩脖子,纽约的冬天冷得一点儿也亚于北方的寒冬。
他们坐进没有一丝暖意得车里,他双手搓搓道:“等等,开起来就好了”她点点头表示了解。
凌晨时分,马路上几乎没有车,“哈!这时准不会堵车。”程世非开着车道。他扭头看看副驾驶座上人道:“今天去我家好了”没等她回话接着又道:“干脆,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好了!反正现在我就一人。你一个女孩子住在布鲁克林区离公司远不说,最重要的是治安不好。”怕她拒绝又道:“就当陪陪我好了”
江别故第一次见到容错,他坐在车里,容错在车外的垃圾桶旁边翻找,十一月的天气,那孩子脚上还是一双破旧的凉鞋,单衣单裤,让人看着心疼。江别故给了他几张纸币,告诉他要好好上学,容错似乎说了什么,江别故没有听到,他是个聋子,心情不佳也懒得去看唇语。第二次见到容错是在流浪动物救助站,江别故本来想去领养一只狗,却看到了正在喂养流浪狗的容错。他看着自己,眼睛亮亮的,比那些等待被领养的流浪狗的眼神还要有所期待。江别故问他:“这么看着我,是想跟我走吗?”“可以吗?”容错问的小心翼翼。江别故这次看清了他的话,笑了下,觉得养个小孩儿可能要比养条狗更能排解寂寞,于是当真将他领了回去。后来,人人都知道江别故的身边有了个狼崽子,谁的话都不听,什么人也不认,眼里心里都只有一个江别故。欺负他或许没事儿,但谁要是说江别故一句不好,狼崽子都是会冲上去咬人的。再后来,狼崽子有了心事,仗着江别故听不到,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悄悄说了很多心里话,左右不过一句‘我喜欢你’。后来的后来,在容错又一次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江别故终于没忍住叹出一口气:“我听到了。”听力障碍但却很有钱的温文尔雅受x人不犯江别故我就可以很乖的忠犬年下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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