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阅读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1章 (百岁。)(第1页)

*

钟晓不会讨女郎欢心,他若是会,也不至于这个岁数还说不上媳妇,虽然面上有刺字,可他生得俊,从前还在流放之地时,便有一些女郎为他倾心,只可惜他满脑子都是家人,根本装不下别的,表妹是个女郎,他总不好送些刀啊剑啊之类的,否则官家怕是都不饶他。

女郎们会喜欢的,无非也就是胭脂水粉首饰新衣,但钟晓的钱却又不够多,买也只能买得起中等质量,如何配得上温离慢?

最后,他学了祖父的样子,亲手做的,自然比买来的更有诚意,好巧不巧,还就让他捡漏到一块上好的红玉,钟晓先练了许久,才敢在红玉上动手,雕了一支簪子出来。

好巧不巧,他手艺有限,不敢像祖父那样做得太精巧,也没那本事,因此雕了最简单的花朵。

好巧不巧,他看见了温离慢头上那根红玉花簪,顿时觉得自己的手艺见不得人,扭捏半天没敢拿出来。

直到温离慢问他:“你手上的盒子是给我的么?”

钟晓顿觉羞耻,他犹犹豫豫地将盒子呈上,温离慢打开后,边上的官家眉头一动。

寿力夫悄悄往里看了看,忍不住想笑,心说这钟小将军当真是倒霉的可以,你说你送礼物,偏偏送个跟官家一样的,这不是自取其辱么?娘娘有了好的,怎会看上这粗糙的?

钟晓面上滚烫,连忙解释道:“我、我现在做的还不好,以后我会好好学的,下回一定、一定不这样了。”

温离慢拿起那根簪子,很诚实地说:“确实很不好。”

钟晓要是头上有两只毛茸茸的耳朵,这会儿指定已经耷拉下来垂头丧气无精打采,尤其是在祖父跟二叔送的礼物都那么精巧过后,再对比起自己的,当初真不如听小叔的,把钱换成金砖,然后在上面印个“寿”字,瞧着大气金贵上档次,还有美好的寓意。

听到温离慢说很不好,官家眉眼舒展,结果下一秒她却跟钟晓说:“不过我很喜欢,谢谢你。”

官家那表情瞬间就不对劲儿了,寿力夫悄咪咪看了喜不自胜的钟晓一眼,心中为对方哀悼了几句,随即坚定站在了官家这边。

为了证明自己真的很喜欢,温离慢要官家帮她把头上那根红玉花簪取下,换上钟晓雕的这一□□官家能如她的意么?必须不能啊!他单手摁住她的手腕不让她举起来,低声凑在她耳边:“你头上那根,是朕为你雕的,不许换。”

虽然官家压低了声音,可在场的都是耳聪目明的习武之人,哪个听不清?轰的一下,钟晓感觉自己的脸都能煎蛋了!

比不过祖父与二叔的手艺还有情可原,但他居然连官家都比不过──再看一眼温离慢头上那根,钟晓恨不得地面上能出现大裂谷,直接把自己活埋完事。

温离慢微微睁大眼,随即道:“你的比他好。”

诚实也有诚实的好处,官家矜持地微微颔首:“也就那样,许久没动过刻刀,技艺大不如前了。”

见钟晓面上显现出羞愧之色,官家更加满意,勉强也容忍了他送了跟自己一样的簪子,但钟晓这根,做礼物可以,却是戴不出去的,回宫后也是放着落灰的份儿。

且这傻小子知不知道送簪子给女郎是何意?难道赵国未亡之前,连这样的规矩都没有?

转念一想,钟晓在流放之地长大,说不定还真的不知道,也罢,看在他是杳杳表哥的份上,今日又是这样的好日子,暂且不与他计较,不过有时间雕簪子,想必是日常不够忙活,还有清闲,廉恕那蠢东西,也不知多派些差给他。

钟晓做梦都不知道,自己每日被廉大人使唤来使唤去,有时为了案子几天几夜不合眼,拼命压缩时间才抽空雕了簪子,在官家眼中却成了他清闲的罪证,等到今日过去,他肩上的重任又要压下一层,而他永远都不会想到,这并非是廉大人苛刻,实在是官家公报私仇!

一起用了午膳,温离慢自幼饭量便小,跟了官家之后,官家虽然吃得比她多,却也在正常范围内,钟家人虽遭流放,仪态却不差,让她震惊的是钟不破,满满一桌子,百来道菜,来来回回的上,他全吃了!而且丝毫看不出有吃饱的迹象!

温离慢看傻了都,她用敬畏的目光瞧着钟不破的肚子,心想怎么还没有被撑破?

钟肃见她如此,对她道:“不破天生神力,饭量也大,吃再多也吃不饱,他生身父母养不起他,才将他丢至路边。流放之地清贫苦寒,有银子都不一定买得着吃食,直到兰京,他才真正顿顿吃饱。”

寻常人家哪里养活得起钟不破?他一顿饭能吃掉普通人一个月的量,怕不是要被他吃垮!

在流放之地时,哪怕钟肃钟达钟晓勒紧了裤腰带省给他,钟不破也仍旧吃不饱,劳作之余,钟晓会去捕鱼或是打些野味,除了给钟肃补身体外,也都进了钟不破的肚子,直到来了兰京之后,钟家人也是第一次知道这小子居然这么能吃!

所以说钟不破是对官家最信服的一个,他的脑子里想不了太多,官家将他们接来,给阿父治病,给阿兄兵带,让阿晓跟着廉恕历练,还给自己饭吃,那就是天底下最好的大好人!

热门小说推荐
不装了

不装了

假面真温柔攻×呆呆小笨蛋受 被人当做奇怪对象的简平安从来没想过会交到好朋友。 直到某天天降善人秋余声,在他进学校迟到的时候放他一马,没有记他的名字,还体贴地叫他走后门进去。 只是简平安没想到,他把善人当朋友,善人只想当他男朋友。 —— 迟钝的简平安在某天夜里终于发觉不对劲,半夜爬起来想偷溜,被秋余声当场抓住。 简平安没有办法,只能坐在床沿一本正经地说:“我要喝雪碧。” 秋余声目不转睛:“大晚上喝什么雪碧,怎么?想跑啊?” 简平安没说话,只是偶尔瞧瞧他,确定秋余声不像生气的样子,又心虚地低下头,说:“真的想喝雪碧。” 秋余声撑着手臂饶有兴致地看他撒谎,简平安被盯得抠着床单头都不敢抬。 “啊,那好吧。” 简平安猛地抬头,眼里闪烁着光芒。 “我去给你倒。” 简平安又低下头 秋余声在他右脸上亲了一下,道:“平安,做人要守信,你答应和我一起睡,我的手臂都麻了还给你枕,你应该不会因为想借口喝雪碧就跑掉吧?” 简平安舔舔嘴唇。 “不不不,”他连忙摇头,“我就是很爱喝雪碧,我喝完就打算回来的。” 秋余声又亲了他一下,说:“嗯,我去给你倒。”...

咸鱼飞升

咸鱼飞升

宋潜机一生都在拼命奔跑。 前半辈子凡人俗胎,机关算尽,为自己求一寸仙道机缘,却亲友离散,孤家寡人。 后半辈子熬成大能,呕心沥血,为人族求一线存续生机,却不敌天命,遗恨千秋。 死后他才知道,这个世界有上天注定的“救世主”,注定要力挽狂澜做大英雄。 主角成长起来之前,配角不能抢活,何况他根本算不上配角,撑死算个……道具。 重活这一世,他再不想修仙,只想睡懒觉晒太阳看云看花,生前做一条快活咸鱼,临死选一处风水好墓。 谁也别想让他咸鱼翻身。劝人修仙,祖坟搬迁。劝人修道,要挨千刀。 可是为什么,上辈子求不得的好机缘怼他脸上,意难平的前道侣情海回头,攀不起的救世主拿他当兄弟。 救世主:不,是我高攀不起 ps:有女配单向暗恋男主,但男主心里只有种地! 划重点:主角咸鱼但躺赢。主角喜欢种地,但本文不是种田文!!!...

赘婿的荣耀

赘婿的荣耀

医院走廊的病床上,许斌脑袋上裹着绷带打着点滴,脸上和身上的血迹都还没擦干净。旁边坐着的岳母沈如玉面色铁青,怒气冲冲的骂道:“瞎了你的狗眼了,什么人你都敢招惹。”“一个小保安而已,敢拦老板娘的车,你真是活腻了。”许斌低着头任她骂着,脑子想起了自己怎么进的医院。许斌是新辉地产门口的小保安,当时一台法拉利停在门口不停的按喇叭催促着,和在催命一样。许斌赶紧跑了出来:“小姐,这里是内部员工停车场,访客请您停地下车库。”法拉利的车窗摇了下来,一个烫着波浪头戴着墨境的美少妇一听就炸了毛,摘下墨镜就丢了过来:“臭保安,你是在骂我吗?。”“不是,我没有。”许斌耐心的解释道:“这栏杆是电子控制的,只有车牌登记过的才可以进去。”...

成亲

成亲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001人海两茫茫“闪开!快闪开!”“惊马了啊!快闪开!”隆福寺前的大街上,一匹通体如黑缎般的高头大马嘶鸣着在街上横冲直闯,所过之处鸡飞狗跳,惊呼阵阵,不知道撞翻了多少摊点,撞伤了多少行人。马上之人双腿颤抖地紧夹马腹,双手紧握缰绳,闭着眼睛伏在马背上,除了口中不住叫嚷“...

高烧不退

高烧不退

【换攻文|医生受(江佟)X刑警攻(陈子兼)】 高考结束那天,宋昱对江佟表白,青涩的少年捧着一束向日葵,说我喜欢你很久了。 宋昱是学校出了名的学霸校草,也是江佟的高中同学。 江佟接过花,他说好的时候,他们的另一个朋友陈子兼倚在墙边,抬手拎着自己衣领扇了两下风,汗水从额角滑下来。 陈子兼提了提唇角笑了下,“祝你们长长久久啊,就是在一起了别忘了我还是你们兄弟。” - 高中时陈子兼最爱惹事生非,让许多老师头疼不已。 江佟觉得他还好,因为他们那时是朋友。 陈子兼大热天打球总是不带水要他买了送过去,偶尔要抢他作业抄,没穿校服怕被抓就穿他外套,在身上短一截儿也不嫌弃。 高考后,陈子兼去了本地警校。 而江佟和宋昱到远离家乡几百公里的城市上学,往后的时间他们很少联系,答应好的“别忘了他”,好像没有做到。 多年后某天,江佟得知宋昱即将和青梅竹马订婚的消息。 大吵一架分手,江佟旅游散心。 没想到碰上大暴雪,道路堵塞几个小时,又偶遇突发情况,几名警察借用车和急救箱。 吵闹的大巴上,江佟蹲在急救箱面前。 而陈子兼一身警服,从风雪中走来。...

黑道触顶之徒

黑道触顶之徒

江湖水浅大哥多,万人呐喊我天哥。东北社会底层青年夏天,阴差阳错之下卷入两位江湖大佬的恩怨情仇中,从此踏上黑道触顶之路。贵人、内鬼、大匪、亡命徒……各种角色粉墨登场,血脉喷张。且看他如何带领众兄弟,从小人物一步一杀成长为触顶大鳄。是爽文但绝不无脑,节奏快但环环相扣。少许无厘头,致敬东北混子!......